关于启动2019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10 浏览次数: 278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做好2019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现将2019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1、实验教学急需建设(教学仪器设备急需补缺更新的项目);

2、跨学科实验平台建设(功能集约、开放共享的学科专业大类实验室的建设项目);

3、优势、特色实验室建设(多元化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室建设、有鲜明特色的专业实验室建设、虚拟仿真和VR实验室建设等);

4、校企共建实验室建设(有来源于企业资金的建设项目);

5、量大面广的教学基础设施和工程认证建设。

二、 申报要求

1、各学院应结合自己的“十三五”规划、实验中心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教学内容,结合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范围,通盘考虑,申报2019年实验室建设项目。

2、各学院要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完善实验教学课程与内容体系,优化实验室功能结构,充分考虑资源共享和利用,避免重复建设。

3、确定申报项目内容时,要加强调研,实事求是,既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又考虑学校财力、实验用房、环境(包括消防、仪器运行环境、水电、安全等)等条件,投入的设备必须与所开实验项目内容吻合,对于购买的设备要给出相对准确价格、厂家、型号等详细信息,避免虚报和盲目申报。

4、本科实验室建设原则上不考虑贵重仪器设备(20万元以上),由于教学需要必须申报贵重设备的,需认真组织专家论证并附可行性论证报告。

5、已由中央财政、085工程、应用型本科专业试点等专项支持的实验室,原则上不再立项。

6、以实验中心(建制实验室)为单位进行申报。

7、设备配置要注重实验中心的资源共享,兼顾提高设备利用率。

8、申报材料:

(1)各项目组须上报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表、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及审批报告书(若有单台件价值≥20万的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上述材料均为一式3份)、相关实验课程教学大纲(一式1份);

(2)须以学院为单位上报2019年实验室建设学院(部、中心)申报项目及排序汇总表,均为一式1份;

(3)上述材料由各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电子文档通过OA发送教务处罗瑾老师。

9、申报文本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1日(12:00前)

三、 立项程序

1、各学院由分管院长牵头组织申报的具体工作。

2、各学院组织4~5名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专家做好项目论证工作,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并排序,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教务处。

3、学院上报后,由学校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论证之后(项目需由分管院长参加答辩),根据轻重缓急、学院排序,给出全校申报项目的最终排序。

4、教务处根据学校下达的2019年实验室建设经费计划和申报项目专家排序,编制2019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及经费预算方案,报分管校领导审阅后经校长办公会审批确定。

四、 学院论证注意事项

1、专业实验室常用设备的台套数一般控制在5台套以内。

2、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的重点是本科教学实验室,因此严禁搭车购置用于科研、生产及科技开发的仪器设备。

3、有重点专项(如中央与地方共建专项、085工程、应用型本科专业试点项目等)经费支持的实验室,一般不支持。

4、有在建项目且未按时验收的实验室一般缓建。

5、实验室场地不落实的不予支持。

6、注意审核《立项申请表》填报的规范性,特别是“项目绩效目标分解表、本项目建设后拟开出实验项目及学年承担教学任务预期效益表”中的内容。

附件

1、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学实验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表

2、2019年实验室建设学院(部、中心)申报项目及排序汇总表

3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及审批报告书

4、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5、上海市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教务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