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队伍建设,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决定开展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内导师和兼职导师申请程序
依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上应研〔2019〕1号》)(附件1),凡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不含联盟计划)的优秀讲师),本人填写《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在原单位已取得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引进人才需填写《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直聘申请表》(附件4)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申请经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初审、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研究生院复核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一级学科将申请人材料提交给研究生院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注:
1、《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直聘申请表》(附件4)及《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统计汇总表》(附件5)须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请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和纸质版(一式两份,要求双面打印),纸质版需各学院签字盖章。
2、电子版文件的命名方式:《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为“硕导申请表-院系所-教师姓名”,如“硕导申请表-化工学院-张XX”。
3、一级学科(方向)或专业学位授权领域设置参考《学科设置一览表》(附件6)。
4、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培养学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参见《研究生培养学院联系人一览表》(附件7)。
5、申请人须进入“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信息门户--财务业务”,提供有效清晰的经费截图凭证。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企)业导师申请程序
依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上应研〔2019〕1号)》(附件1),凡符合遴选条件的申请人,本人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企)业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3)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申请经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初审、专业学位分委员会审核、研究生院复核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专业学位分委会将申请人材料提交给研究生院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注:
1、《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企)业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3)及《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统计汇总表》(附件5)须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请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和纸质版(一式两份,要求双面打印),纸质版需各学院签字盖章。
2、电子版文件的命名方式:《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企)业指导教师申请表》为“行(企)业硕导申请表-院系所-教师姓名”,如“行(企)业硕导申请表-化工学院-张XX”。
3、专业学位授权领域设置参考《学科设置一览表》(附件6)。
4、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培养学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参见《研究生培养学院联系人一览表》(附件7)。
5、申请人须进入“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信息门户--财务业务”,提供有效清晰的经费截图凭证。
三、研究生院联系人
学硕:陈佳,联系电话:60877242。
专硕:陈静,联系电话:60877204
四、附件
附件1.《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上应研〔2019〕1号)》
附件2.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附件3.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企)业指导教师申请表
附件4.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直聘申请表(用于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
附件5.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统计汇总表
附件6.学科设置一览表
附件7.研究生培养学院联系人一览表
2022年研究生导师遴选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