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2024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沪教考院社考〔2024〕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参照《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好学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着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统筹兼顾,促进不同类别研究生教育共同发展;强化监督,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专业方向情况
人文学院目前有社会工作专硕和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硕两个硕士点。
社会工作 (035200)是以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及国家战略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培养学生“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以应用技术、信息素养与价值使命作为岗位胜任之基,培养学生成为高水平应用创新型社会工作人才;
创意城市管理是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学位点下设的二级学科培养方向,主要培养创意城市管理方向的高层次管理学人才。
学院目前有硕士生导师23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1人,讲师9人,能够满足社会工作专业和管理学领域相关行业人才需求的培养工作。
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一志愿批次原则上以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调剂批次复试方式根据学院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取远程网络复试。原则同一批次同一专业采取同一种复试方式,以确保不同复试方式的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2、复试时间
研究生复试时间学院统一安排,分批次进行。学院拟于3月21日开始进行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调剂复试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28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凌晨零点开通,调剂工作同步启动。
3、复试条件
(1)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各项报考条件,品学兼优。
4、复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录比2:1。
5、复试前资格审查
复试平台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复试前学院以邮件回复方式要求考生提供如下材料至学院指定邮箱sitrwxy21@163.com(以下均为电子材料,建议PDF格式):
(1)身份证;
(2)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
(3)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初试成绩单(含各科科目和成绩)截图证明;
(4)考生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5)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成绩单,往届生提供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6)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7)英语等级证书;
(8)个人简历(包括奖励、表扬和处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9)其他有参考价值的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
特别提醒:邮件名称及打包材料请命名:姓名+考生编号,所有材料请回复邮箱:sitrwxy21@163.com;请考生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的内容、形式及成绩评判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和能力、英语能力以及综合素质。
1.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政治思想素质的考察需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注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方面,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2.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分为专业测试(30分)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含外语口试)(70分)两部分,内容包括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外语口语等。
3.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复试外还需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科目总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五、拟录取条件
拟录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复试成绩≧6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需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教育部批准后才能被正式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两门课程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六、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凡属考生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
2.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经复试和体检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信息网上待录取库中确认。
七、信息公开
1、复试前,学院将复试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2、按照各学科专业招生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复试过程的监督严格依照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
本办法由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人文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1:《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
人文学院
2024年3月18日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docx
《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