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上应教〔2025〕11号)精神,制订本标准和实施方案。
一、推免工作原则
推免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同时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二、推免申请范围及条件
1.推免申请范围: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延期毕业生、留学生、专升本学生、定向生)。
2.推免申请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创新意识、创新能力较强,专业素养良好。一般需要修完前六学期(四年制)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门课程,获得全部核心课程学分,课程无一考不及格,修读课程的累计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在3.00及以上(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且位列本专业毕业生前50%(含)。成绩绩点和排名均使用课程首次成绩(剔除竞赛等加分因素)核算。
(三)外语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达到500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网考(不含家考、拼分等形式)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3.雅思学术类考试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
以上外语成绩统计时间截至当年8月31日24时,且成绩须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自考试时间起四年内有效)。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学业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本科毕业后不直接参加工作或赴境外留学。
推荐名额
管理学部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为16人。9个专业(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市场营销、市场营销(中外合作)、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文化产业管理)申请推免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学生,自动获得1个推免资格;另外7个名额,由9个专业其他申请推免的学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选取前7名。
四、组织机构
管理学部2027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熊焰、李正东
副组长:肖昕茹、张义、李宗伟、徐津津、熊亮
组员:张涛、米叶沙
五、推免遴选综合考评计算方法
综合考评分由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术及创新成果三部分组成,各项均以百分制计。
学业成绩占比85%。管理学部按照课程的首次成绩(剔除竞赛等加分因素)计算,折算成百分制学业成绩。成绩以学校教务系统提供的数据为准。
综合素质评价部分占比7.5%。主要包括学生本科阶段在读期间的思想品德考核、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志愿服务、荣誉获奖、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方面。
学术及创新成果部分占比7.5%。主要包括学生本科阶段在读期间取得的学术创新成果和竞赛获奖。学部建立健全推免生学术及创新成果审核认定制度和办法,加强对推免学生学术及创新成果的审核。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学术及创新成果,在本学部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指标体系成绩计算。
管理学部的推免遴选指标体系须明确各项指标所占的比例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综合考评分相等时,依次按学业成绩分值、综合素质评价分值和学术及创新成果分值排序。若均相等,由管理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六、工作程序
1. 9月3日-4日,在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由班导师和辅导员进行推荐,并提交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2. 9月5日,学部推免工作小组根据推免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审核学生综合情况,组织材料专家审核组审核鉴定学生的学术专长,按照择优推荐原则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3. 9月6日-8日,管理学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学生姓名、专业、综合考评分、排名及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结果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将学部推免工作报告、名单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汇总交至本科生院。
4. 9月10日-16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并审定拟推免生名单,公示7天后,由本科生院将名单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七、其他相关事项
1.管理学部2027届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可人
组员:沈佳、王晶
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3.学生应对申报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生推免工作小组不能解决的争议,学生应在学校推免生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最后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决定。
4. 经学校审定获得正式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再列入就业计划,不应再申请境外高校留学。学校不受理放弃推免资格申请。自推免工作完成之日起,学校不再向推免生提供就业协议和用于境外留学的在读证明。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
5.已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低于75分;
(2)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
(3)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舞弊情形;
(4)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学术创新等学术不端行为;(5)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到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6)违反校规校纪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受违纪处分。
6.在规定截止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7.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姓名:朱秀 电话:18601601677
附件:
1.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管理学部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评审细则
2.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
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回避关系报备声明
5.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回避关系教职工报备声明
6.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承诺书
7.《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上应教〔2025〕11号)